甘肃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4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学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建立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甘中医大发〔2021〕316 号)及《甘肃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2024学年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甘中医大研发〔2024〕28号)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2024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1.优秀研究生导师:我校正式聘任的在职在岗且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本年度(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下同),考核评价结果排名在本学院前20%的导师可参与评优推荐。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已在学校研究生院注册登记的导师团队,团队成员均已参加本年度导师考核。
3.推荐名额:具体见《甘肃中医药大学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学术水平较高,研究成果丰硕,育人成效显著,师生关系和谐。具体参照《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第七章。
2.担任研究生导师三年以上,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且均获得学位,本学年无退学、结业研究生,2024年6月30日前所指导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50%。
(二)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基本条件
1.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社会实践成果。团队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在长期稳定的团队合作中,形成鲜明的团队核心精神。具体参照具体参照《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第七章评优管理。
2.团队负责人本年度考核评价排名在本学院前20%,团队所有导师成员(含团队负责人)本年度考核评价平均分≧80分。
3.导师团队需注册登记。申报优秀导师团队需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团队注册登记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方可参加优秀导师团队评选。
4.团队成员研究方向应一致,成员应相对稳定,具有合理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
5.团队成员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一名导师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三、评选结果应用
1.宣传展示。评选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录制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典型事迹VCR,要求音质画质清晰,每个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并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宣传展示。
2.省级推荐。评选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复评。复评由本年度考核评价分数和专家复评分数两部分组成,其中本年度考核评价占比60%,专家复评占比40%。最终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省级评优推荐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名额数与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加甘肃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
四、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对于提升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要以省级评优推荐为契机,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在推荐基本条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本学院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在评选工作启动时面向本院师生公布。各学院要严格程序、严把条件,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具有标杆示范、典型引领作用的导师和导师团队。
3.充分发挥研究生就业与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本学年培养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0”或学位授予率为“0”的导师,不能推荐为优秀导师,也不能作为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参加优秀导师团队评选。
4.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含所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要求、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任一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5.评优过程性资料与支撑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2024年7月9日前申报个人、申报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甘肃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团队注册登记申请表》(附件3)《甘肃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4)。
2.学院推荐。2024年7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议、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注册汇总表》(附件5)《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6)《甘肃中医药大学研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7)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完成申报材料格式审查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4.校内公示。学校完成评选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相关文件。
5.表彰奖励。学校将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荐省级评优。
五、材料报送
7月11日前各学院将附件5-7一式两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会会议记录、学院党政联系审定会会议记录、学院公示文件,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1-A3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学院全称+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导师、导师团队推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霄 张新玉
联系电话:0931-5162617
邮 箱:pyk723@126.com
附件:
1.甘肃中医药大学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名额分配表
2.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推荐表
3.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注册登记申请表
4.甘肃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
5.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注册登记申请汇总表
6.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
7.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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